第十九、二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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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联要闻》 | |
| 中国企联第七届六次常务理事会、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在河北省廊坊市召开 | |
| 中国企联第八届理事会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介绍 | |
| 《本刊专稿》 | |
| 好一个“蓦然回首”! | |
| 《工作动态》 | |
| 安徽省企联领导到淮南市企业调研 | |
| 上海市企联举办“解读新企业所得税法”专题报告会 | |
| 《工作论坛》 | |
| 公司治理与企业竞争力 | |
| 增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若干思考 | |
| 正确认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废止 | |
| 社会责任与人生价值 | |
| 《学习园地》 | |
| 学习、学习、再学习 | |
| 陈云的唯物论和辨证法 | |
| 管理故事二则 | |
| 《信息共享》 | |
| 富有特色的五条奥运口号 |
[本刊讯]9月19日,我会在河北省廊坊市召开了第七届六次常务理事会议。会议由执行副会长兼理事长陈兰通同志主持,我会会长王忠禹、常务副会长张彦宁、副会长李德成、执行副会长蒋黔贵、陈光复、冯并、黄文麟、苏士峰等同志及来自全国各地的第七届常务理事共2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李德成同志作了《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换届筹备情况、第八届理事会组成、推荐名誉职务人员名单及有关问题的说明》,李建明同志作了《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草案)的起草说明》,胡新欣同志作了《中国企业联合会章程》、《中国企业家协会章程》(修正案)及有关问题的说明,张戎同志作了《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第七届理事会会费收支情况和会员企业会费标准调整的报告》;与会代表就新一届理事会组成、工作报告、章程修正案及会费收支、调整发表了意见;并审议通过了会议提交的第七届理事会工作报告、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章程修正案、第八届理事会候选人名单、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会员企业会费标准调整的议案。20日上午,我会召开了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由副会长李德成同志主持。会长王忠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淑和,常务副会长张彦宁,福建省委原书记、原国家民航总局局长陈光毅,天津市委原书记高德占、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会长于珍、廊坊市委书记赵世洪;执行副会长陈兰通、蒋黔贵、陈光复、冯并、王基铭;北京大学副校长张国有、中国铁道企业管理协会会长王兆成、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王显政、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甘国屏、中国商业联合会会长何济海、中国女企业家协会会长赵地、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会长陈士能,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理事长赵希正;来自企业界的副会长:中国石油管道局党委书记、局长苏士峰、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原总经理秦家铭、青岛港(集团)董事局主席常德传、神华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喜武、中国兵器集团党组书记张国清、海尔集团董事局主席张瑞敏、沙钢集团董事局主席沈文荣、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总裁丁仲篪、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于汝民、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总经理于敦才、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峰等90余家副会长单位及来自全国各地的会员企业代表、理事、常务理事共计600余人出席了会议。王基铭同志宣读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同志为大会发来的贺词;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局长苏士峰同志致欢迎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淑和和向大会致词;陈兰通同志作了第七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陈光复同志作了《中国企业联合会》章程和《中国企业家协会》章程修正案的说明;常务副理事长尹援平作了《关于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组成的说明》。大会选举了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大会审议通过了各项议案。随后,召开了中国企联第八届一次理事(扩大)会议。会议由李德成同志主持。会议聘请袁宝华、陈锦华、张彦宁为名誉会长;聘请田纪云、邓力群为总顾问;聘请丁贵明、干志坚等43人为顾问;选举出了我会第八届常务理事会组成人员,本届常务理事会由319人组成,其中,会长、副会长118人(企业界副会长84人),常务理事201人;表决通过王忠禹为会长,李德成为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理事长),马蔚华、尹援平、王基铭、冯并、朱继民、张国有、苏士峰、陈兰通、陈光复、秦家铭、常德传、蒋黔贵、鲁冠球为执行副会长,胡新欣为常务副秘书长(常务副理事长),李建明、李明星、曹明新、刘鹏为副秘书长(副理事长)。王忠禹会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新华社、经济日报、中国企业报等媒体对大会进行了报道。
[本刊讯]中国企联第八届理事会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分工已确定。为便于联系和开展工作,特向全体会员告知。
李德成秘书长(理事长)
全面负责理事会和机关日常工作,分管财务部。
胡新欣常务副秘书长(常务副理事长)
协助李德成同志负责理事会和机关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管理现代化办公室,联系企业管理出版社。
李建明副秘书长(副理事长)
分管研究部、培训中心、咨询服务中心。
李明星副秘书长(副理事长)
分管人力资源部、国际联络部,联系中国企业报社。
曹明新副秘书长(副理事长)
主要为袁宝华同志服务,分管信息中心。
刘鹏副秘书长(副理事长)
分管雇主工作部、会员工作部。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这是南宋著名词人辛弃疾(1140-1207)在其《青玉案?元夕》中的名句,意思是说,在人头挤挤的元宵夜,在茫茫人海中千百次地去寻找作者心目中的“他”而不可得。然而猛一回头,这个“他”却就在离熙熙攘攘人群之外不远处的地方。
这一表述,应用到企业经营管理上,正起到了意味深长的“点拨”作用。
对企业来说,在国内国际市场急剧变动的环境下,企业遇到的挑战与困难也越益严峻。怎样才能找到出路?这正是企业千方百计要寻求的答案,这正是“众里寻他千百度”,只是这里的“他”不再是某个具体人物,而是解决面临困惑或挑战的方案或办法。
人们往往在面对困难的时候,思路变得更窄,感到在纷乱的思绪中找不到一条可行的通道或出路而显得一筹莫展,而人们往往在困难越大、压力也就越大的情况下,思想越容易“钻牛角尖”,也就越看不到脱困之路。
正是在这时,就更需要在思想上“蓦然回首”,通过改变思路去指点迷津。当你从原来的困境中猛一回头的时候,会突然发现,前景并非无路可走,而你所要寻求的解脱困境的办法,这个“他”就在你原来所没有关注的人群之外,原来这个“他”就在你自己眼皮底下,只是由于自己沿着被习惯思维方式所束缚,“一叶障目”而未能看到。
在“众里寻他”以求寻得解决问题、克服困难的时候,更需要我们拓宽视野,站得更高,看得更远,那么就会在“山重水复疑无路”中,一旦“蓦然回首”,便会见到“柳暗花明又一村”,就会发现你所孜孜以求寻觅的“那人”正在离你不远的“灯火阑珊处”。
这也正说明,面对形形色色的困难,最关键的正在于解放思想,搞活经营思路。思路不活,要一切都等待着客观上为你提供解决问题的现成条件,那么即使客观情况再好,对帮助你主动脱困也都无能为力。从一直只会向人群中去寻“他”,终将毫无所得,而当你猛一回头,就会惊喜地发现,“他”就在你身边。这个譬喻,对我们企业的经营思路是多么寓意深刻而又意味深长!
中央一再强调,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定为基本国策。为此制订了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诸如落实节能减排,实施循环经济等等。
各行各业都要认真考虑,本行业如何贯彻落实中央的有关方针,并具体体现到本行业,并在行业的企业中得到认真贯彻。
例如,水泥行业是我国建材工业的重要成员,2006年我国水泥产能达到12.4亿吨,占全球水泥总产能的一半左右,而小水泥又是重污染源之一。为此国家发改委于2007年下令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关停并转年产规模少于20万吨和环保或水泥质量不达标企业的生产能力。
现在我国归口管理水泥行业的组织是中国水泥协会。面对为数众多的高能耗、高污染的小型水泥企业,除了国家有明文规定要淘汰的20万吨以下产能的小企业外,在额定产能以上的该如何正确处理?这些企业中有没有能体现中央相关政策并有说服力的典型案例?
这正是一个“众里寻他千百度”的过程。
广东佛山市高明区有一个叫高明高力建材企业有限公司的,其属下有两个全资子公司:高明高力宝水泥公司和高明高力发水泥公司。其产能已由原来的40多万吨发展到目前的近80万吨,是当地利税大户,并培育出了以优质取性的高力牌水泥,用于一些重点工程并远销海外。对于这样一个属淘汰限额以上的企业,到底该如何考虑其去留?看来产能规模已不是衡量其存留的唯一标准,而首先要看起着关键作用的应该是这样企业的经营活动对于环保、对于节能减排,对于循环经济等到底是起着负面作用,还是在发挥着积极贡献。
高明高力建材企业较早就认识到环保对于特别像水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树立了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良性循环的经营理念,因此不惜巨资加大环保设备设施的投入和改进,并在当地立窑企业率先采用玻纤吸尘袋的环保消烟除尘设备,并在增强全员环保意识方面狠下功夫。这样每年从玻纤袋里回收利用的粉尘就达1万多吨,节约原料费100多万元。在对废气排放、噪音排放等方面也大力采取有效措施。对产生的废渣、粉尘等,都积极回收利用。他们还大量使用其它行业的工业废渣来生产水泥。冷却水也充分循环使用,不外排。处处体现了循环经济的效益和环保效果。
经过几年的积累,这个企业花费了4000万元投入技术改造。其单位煤耗、电耗都大为下降。随着保护环境的得力行动,这个水泥生产单位已完全改变了以往人们印象中的烟雾弥漫、尘埃遍野的一般小水泥企业的形象,而是一个绿草如茵、空气清新的花园式工厂。
这就是广东佛山一家水泥生产企业的业绩与现实。
显然,对这样的企业就不是需要讨论去淘汰或转产的问题,而是供其它同类企业参考借鉴和学习仿效的对象了。
对水泥协会来说,如何在本行业扎扎实实落实中央有关方针政策的实际工作中,“众里寻他千百度”,这里就提供了一个活生生的、有说服力的生动案例。
这个企业通过一步一个脚印地实现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良怀循性的辩证关系所取得的不断发展壮大的事实,也再一次有力地验证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策的无比重要。
这一“发现”,正是在“蓦然回首”中领悟到的,在被无数高能耗、高污染的小水泥生产群中,在“众里”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时,正是在思路上出现了“蓦然回首”,就会发现答案就在眼前。
“蓦然回首”意味着思维方式的转变,不被习惯性地找解决办法只有到“众里”去寻,而在改变不适应的思想方式之后,“蓦然回首”答案就在眼前。
“蓦然回首”实际上是一次思想认识上的飞跃,一次“顿悟”。
但愿我们的企业在国内外竞争与困难加剧的形势下,在经营思路上需要摆脱一味沿袭“众里寻他”的思维模式,要善于跳出老的思想框框,通过“蓦然回首”,走出困境的路子也许就出现在“灯火阑珊处”,出现在你眼前了。
(2008年9月)
7月10日至11日,安徽省企联会长吴昌期、执行会长周本立率驻会副会长一行,在名誉会长孟富林指导下,前往淮南市相关企业调研考察。
淮南市领导对省企联领导一行前去调研非常重视,淮南市委书记杨振超、市长曹勇向省企联领导一行首先介绍了淮南市改革、创新、发展情况,参观了淮南市新区发展规划模板。淮南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李忠,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戴启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玉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晓矛,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主任张学如,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储杰先后陪同参观、考察和主持召开座谈会。
(摘自《安徽企联通讯》2008年第4期)
2008年7月15日,上海市企联举办“解读新企业所得税法”专题报告会,特邀上海著名会计师陆英先生作报告,近300位会员单位领导和代表出席了报告会。
陆英先生着重围绕:1、新税法包含的主要内容;2、应纳税所得额;3、应收税额;4、税收优惠;5、源泉扣缴;6、特别纳税调整;7、征收管理;8、优惠政策过渡措施等八个方面内容作了精采生动的讲解。
为配合报告会的成功举办,上海企联还专门购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一书,作为培训教材,发到每一个与会者的手中。
(摘自《上海企联通讯》2008年第8期)
公司治理与企业竞争力,两者之间可以说是一个过程与结果的关系。公司治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竞争力的高低。提高公司治理的水平,说到底是为了提高企业竞争力。
一、什么是企业竞争力
企业竞争力就是企业各种能力的综合体现。企业竞争力当然并不仅表现为企业的盈利水平,尤其不表现为企业的当期盈利水平,而是表现为企业长期的生存和发展能力,表现为始终对企业利益相关方负责,表现为要对社会承担责任。 简而言之,企业的竞争力就是”别人死了,你没死;别人发展,你更发展”。也就是说,企业的竞争力既表现为企业发展的能力,又表现为企业生存的能力。许多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其技术、产品、规模的差别已经不大了,企业的决策能力对竞争力的影响越来越大。
二、如何提高企业竞争力
提高企业竞争力,关键是要防止企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而防止重大决策失误,关键要靠两个制度安排:
一是建立以外部董事为主的董事会。二是建立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根据科尔尼公司2004年对标准普尔500家公司董事会治理状况的研究表明:董事会治理良好,可为公司带来更好的经济回报。由此可见,国外的实践表明,公司治理成效的关键在董事会。
我国企业董事会治理的实践,对此更具有现实的说服力。目前,国有企业的领导体制有两种模式:
一是按《企业法》规定实行的总经理负责制。即一个人说了算。将企业的命运系在一个人身上,“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二是按《公司法》规定设立董事会。但目前的实际状况是,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层高度重合,形成了以内部人为主的董事会。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体现为“内部人控制”现象,决策与执行合一,缺乏相互制衡,难以科学决策。
国际大公司的董事会,新加坡淡马锡公司及所属淡联公司的董事会,大都是以外部董事为主的董事会。理论和实践已经证明:董事会的结构是否合理,责任是否到位,决定了董事会的定位及作用发挥是否到位。因此,我国公司治理改革的关键是改变董事会结构,即建立以外部董事为主的董事会。
建立外部董事制度是关键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所起作用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避免董事与经理人员高度重合,真正实现决策与执行的分权制衡,保证董事会能够做出独立于经理层的判断与选择。
二是确保由董事会选聘、考核、奖惩经理人员,避免经理人员(包括内部董事)自己选聘、考核、奖惩自己。
三是外部董事不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就是说,外部董事除了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外,没有其它权利,不干预经理层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这样有利于外部董事更好地代表出资人的意志和利益。
四是在企业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税后利润分配等方面,更能发挥外部董事所具有的独立作用。
五是通过选聘具有高水准的专业人才担任外部董事,能够为董事会带来更加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来自企业外部的专业经验。
三、应该选择什么样的外部董事
选聘一些具有丰富企业经历的企业人士(包括已经退休的高管)担任外部董事是一个较好的选择。这些有丰富企业经历的外部董事,与具有法律、经济、金融等方面专长的独立董事相结合,能形成较好的董事会结构。外部董事、独立董事与内部董事,包括职工董事的作用,各有侧重、相辅相成,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发挥好各类董事的作用。
《公司法》对董事会的职责已有明确规定,但归纳起来,董事会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把方向。即决定企业的发展战略,干什么、不干什么;决定企业在不同时期发展什么、如何发展;决定企业的产业定位、产品定位、边界定位、区域定位等重大决策。
二是选对人。即选聘合适的经理人员,并对其进行考核、奖惩。考核既包括对确定的企业经营目标执行情况的考核,也包括对每一位经理人员的考核和奖惩。
三是控风险。即由董事会控制重大风险。董事会是决定企业重大决策的总闸门,因此董事会在决定每一项重大决策时,要充分考虑其风险。董事会需要决定每一项重大决策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董事会既要踩油门,又要踩刹车。企业风险分为纯粹风险和机会风险,董事会对此都负有直接责任。也就是说,董事会在防止纯粹风险可能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的同时,还要抓住市场机会风险,在企业可承受的范围内,抓住企业发展的机遇,两者不可偏颇。
四、董事会的重大决策与风险管理体系之间的关系
以外部董事为主的董事会的运作有助于控制和防止出现重大决策失误。但企业的运作是一个庞大的体系,董事会处在体系的金字塔尖,而建立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可以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坚实的基础。因此,企业要提高竞争力,除建立以外部董事为主的董事会外,还要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就是说建立以外部董事为主的董事会,只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就是要提高企业的风险控制能力。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能出现颠覆性、毁灭性、难以挽回的重大风险损失,这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基础。
企业的发展是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要历经千辛万苦。但若遭遇难以预料、难以承受的重大风险损失,垮台也就是一夜之间的事。许多企业失败的案例、破产的案例,已经反复证明了这一点。良好的公司治理与企业风险控制,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对于企业来说,良好的公司治理与企业风险控制的具体实现形式,还需要长期的探索。
(摘自《北京企业》2008年第8期)
核心竞争力是中小企业成长中最有力、最主要的驱动力,是提升中小企业竞争优势的源泉。增强核心竞争力是企业一项长期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受自身发展水平和各种环境因素的制约。如何从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和个性出发,增强核心竞争力,应成为当今中小企业重点考虑的问题。依笔者之见解决这些问题,除了需要政府政策的扶持,更重要的还是中小企业自身努力。中小企业只有不断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鼓励技术创新,积极开发核心产品,使企业具备旺盛的生命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笔者以为,中小企业应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着手,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一、科学地制定增强核心竞争力的战略规划,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
核心竞争力是支撑企业长期竞争优势的基础性能力,因而也是企业战略性能力,它必须与本企业长期战略相结合。因此中小企业要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就必须进行战略定位和规划,这是取胜的前提。但是从目前来看,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重战术、轻战略,依赖经验决策的思维定式。由于没有明确的战略意图,导致了许多中小企业经营方向迷失,经营领域模糊,经营的盲目性、投机性、随意性等特点也比较突出。企业要在不断变化的市场中,对可能发生的重要事件(优势、劣势、机会、威胁)及时作出灵敏和正确的反应.准确预测和把握本行业本企业产品、技术的变化及趋势,及时调整企业发展方向,及时调整企业营销策略及经营理念,适应市场变化。只有这样,才能增强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措施保证。企业间的竞争有相当一部分就是管理的竞争。中小企业必须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首先要建立一套符合市场经济的有效管理机制,跳出传统管理的模式,夯实基础管理,建立企业远景目标,搭建一个规范的管理平台。在企业内部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同时,建立一个规范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规范管理的决策机制,摆脱过去的(一言堂)管理,处理好企业与各方面、及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起卓有成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从而提高中小企业的管理能力。同时,鼓励中小企业的管理创新,改革一切与市场经济相悖的管理机制,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二、培育核心技术
现代企业制度体现的是企业资源配置的高效性,而这种高效率能否发挥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和技术创新。一个企业要形成和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必须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可以说核心技术是具备核心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应该是独特的,竞争对手无法对其加以复制或复制起来很困难技术,中小企业在打造核心竞争力的过程中首先必须清楚地认识自己的核心技术是什么,即哪些是自己专有的、关键的,然后再集人力、物力、财力对专有技术和关键技术进行研究、攻关、开发、改进,逐步提高和巩固以形成自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核心技术对中小企业而言不一定是最新最好的技术,而是符合企业持续发展优势,使产品在市场上长期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具有很强竞争力并能获取利润的技术。当前,中小企业在技术能力的提升上往往具有机制灵活,技新效率高,模仿能力强,将技术创新成果引入市场快等诸多优势,中小企业要充分利用这些优势,结合企业自身条件和所处行业的技术发展特点,正确评估其总体技术能力,正确选定技术战略。避免与大企业在核心技术的培育和竞争中直接交锋,着重发挥比较优势,以谋求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在中小企业的核心技术创新上,企业的经营者首先要转变对科技进步的认识,把推进企业科技进步以及核心技术能力的培育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根据本企业特点,分析企业人才、资金、环境等资源状况的优势和劣势,选择适合本企业的核心技术开发应用的道路。如加大科技开发资金的投入,调动科研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引进科技人才和专利技术,开展产学研结合,积极吸收高校、科研机构的成果。
三、参加战略联盟
战略联盟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为了一定的目标或实现战略目标,通过一定方式组成的优势互补、风险共担、要素双向或多向流动的松散型网络组织。战略联盟改变了传统的以竞争对手消失为目标的对抗性竞争,联盟中竞争与合作并行不悖,为竞争而合作,靠合作来竞争,以寻求企业竞争优势。
战略联盟实质就是多家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整合,只有参与联盟的企业都发挥了自己的核心优势,企业的放大效应才能实现。同时参与联盟的企业可以避开整体的竞争关系,即在合作领域内不构成竞争,核心能力的联合可以产生1+1>2的效果。我国目前建立起许多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开辟了一个战略联盟的很好的场所,构成了以科研院所为研制单位、以中小企业为生产单位、以销售企业为产品代理销售的产业群。产业群一旦发挥作用,将为我国成长型中小企业核心技术能力的培育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企业不再为产品的研制、销售等一系列环节所制约,专心致志提高主导产品技术就可以了。但是遗憾的是,目前我国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并没有为我国大多数成长型中小企业所重视,而是成为大企业或跨国公司的生产、销售基地,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政府和企业的高度重视。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我国会有许多成长型中小企业意识到经济技术开发区对他们培育并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巨大作用,并成为其中的一员的。
四、寻找“产业空隙”,采取跟随或补缺战略
选择大企业追求“规模经济效益”而不愿或难以涉足的市场,为大企业提供原材料、生产零部件、提供维护和其他配套服务,这样既可避开与大企业正面竞争,又可让自身优势得以充分发挥,以弥补市场需求的不足。对于有能力的成长型中小企业,还可趁现在高新技术产业还不成熟的时期,利用自身经营灵活的特点,挤进高新技术产业,跳出长期在传统产业中过度竞争的市场局面。大企业、大公司在资本上的优势,通过互联网表现得更加明显,任何领先技术都可以被大公司快速发现,依靠资本的力量.通过收购、并购,小企业很难能够保持自己的技术。即使能够保持这种技术,大企业也会通过战略手段或者其他一些形式,将有可能对大企业构成威胁的小公司扼杀,面对财大气粗,组织严密的跨国公司,小企业该如何发展,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大企业虽然大,但是并不可能生产所有的产品,在其生产链条上,大企业往往只是生产一部分,当然是最核心、利润最大的一块,但是还有很多配套产品和相关服务,这些都给中小企业留下了商机。换句话说就是:“做不了核心,做配套;赚不到大钱,赚小钱”。
目前,市场上许多价格贵或需求量大、通用性强、购买频率高的商品为大企业所垄断。大企业依赖大批量生产方法,充分发挥生产和营销上规模效应、经验曲线来获得收益,这是中小企业望尘莫及的。然而,大批量生产方式必然会引起分工协作的发展。在现代生产体系中,大企业想真正获得规模效应,谋求利润最大化,就必然会摆脱样样都由自己生产的传统体制,把相当一部分零部件或加工过程、装配过程转移出去,求助于社会分工与协作,而把自己有限的资源集中到产生附加值最高的环节上。因此,成长型中小企业可以利用这种分工机会来发展自己。
五、形成创新机制
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还要注重从技术、管理、服务、制度等方面进行创新。因为创新既可以为企业进行现有的业务活动提供更有效的方法,而且还可以增加产品或服务的购买价值,从而增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中小企业永远是创新最肥沃的土壤。因为它们总是面临着不创新就无法生存的严酷环境。我国传统产业中的中小企业普遍存在技术落后、设备陈旧、产品缺乏竞争力等问题。因此,企业只有创新,才能实现产业的转型和升级,只有不断地进行产品设计、制造工艺,以及技术上的改进,保持旺盛的创新欲望,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国内和国际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我国中小企业身受规模、资金、人力资源等条件的限制,其研发能力相对较弱,提高中小企业的创新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是要培育中小企业的创新意识,思路决定出路,企业有了创新意识,才有可能创造出创新的产品;其次要完善本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系,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增加科研开发的经费投入制定一系列科研管理制度和奖励规定并加以实施,加强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联合等措施,改变以往模仿为主,创新为辅的发展思想,走技术创新为中心的核心竞争力的培育之路,并将其作为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来逐步落实。有研究表明,组建战略联盟不失为增强企业研发能力的有效途径。
六、优化资本结构,创造企业良好的信用潜力
中小企业在持续经营的过程中,不断地产生对资金的需求,需要筹措和集中资金;同时企业因开展对外投资活动和调整资本结构,有时也需要筹集资金和融通资金。资金的使用是有代价的,不同来源的资金代价不同。
良好的资本结构是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础,直接影响企业的竞争力。资本结构有高债务资本结构、低债务资本结构及稳健资本结构三类。为了保持中小企业的长期经营安全性,必须采取稳健的资本结构,债务资本最好控制在50%左右,如果负债过多,一旦情况发生变化,就会造成资金周转困难,财务风险也由此加大;若负债过少,不能充分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又会限制企业的长期发展。当然,不同的企业还应根据企业本身的盈利能力,所在行业特点等因素来具体确定。为此,必须注意两个问题,第一,在企业创立时,应根据投资规模筹集必要的资本,或者在资本有限的情况下,选择所能达到的投资规模。第二,在日常经营中,中小企业一要内部挖潜,千方百计降低生产成本,二要开拓市场,想方设法以最低的投入搞好营销工作,不断提高盈利能力,并积极应对,合理避税。中小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尽可能积累,以充实自有资本。这样,既能保持合理的资本积累,又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信用形象,取得银行的信任。从而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七、注重管理人员的再学习
今天,我们正处在一个向学习型社会迈进的时代,由于生产力的飞速发展,社会各方面也较之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变化。要适应新的发展变化,就必须要求人们时时学习和不断提高。特别是作为一个中小规模的企业,注重决策层管理人员的再学习是非常必要的。再学习的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业务学习。业务需要不断地学习,一是因为业务有个熟悉的过程,再者熟悉后也还需提高;二是业务也在变化中,变化后也要学习;三是业务并不仅是业务本身,延伸的业务学习也十分重要;四是一个人的工作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变了即要进行新工作新方法的学习。其二,新技术的学习。新技术层出不穷,也不断地投入应用。新技术不仅可提高工作效率,甚至能改变工作方式。一句话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现代社会,如果不会运用计算机等现代科学技术,就要落后,就会跟不上时代。在社会竞争中,就要被无情地淘汰。其三,新观念、新方法的学习。这是一个变化多端、日新月异的社会。新思路、新观念、新方法也不断出现。通过学习,培养一支知识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人才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主要载体,是增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大量的国内外企业经营实践表明,核心竞争力已成为当今企业市场竞争成败的关键。我国中小企业在面临“内忧外患”的情况下.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获胜,必须克服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来获取持续的竞争优势。
在迈向知识经济的新时代,没有企业单纯依靠某一项或几项战略,能获取永久的竞争优势,惟有经常性地维护增强核心竞争力,才是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战略。因此,面对新的挑战,中小企业必须重视和加快培育、提升核心竞争力。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和提升不仅仅是企业本身的问题,还需要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需要国家从宏观上的扶持,也需要全社会的帮助和协调。中国有大量的中小型企业,培育和提升核心竞争力,使中小企业迅速成长起来,增强他们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对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稳定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中小企业面临国际国内的市场竞争,中小企业要想在竞争中获胜.也只有增强核心竞争力,才能使企业获得并保持长期竞争优势,笑傲市场。
(摘自《上海企业》2008年第8期)
今年1月15日,实施了23年之久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以下简称《奖惩条例》)被废止,由此带来了企业在新的法律框架下如何对职工实施奖励和处罚的新课题。一种认识是《奖惩条例》废止了,企业对职工的处罚就失去了依据,企业不能再对职工进行开除、除名、辞退、罚款等处罚,企业对职工最大的处罚权就是解除其劳动合同;另一种认识恰恰相反,认为《奖惩条例》的废止是国家对企业内部管理的进一步松绑放权,企业奖惩完全可以依据企业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认识上的不一致造成了企业管理行为的混乱,一些企业刚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重新修订了规章制度,又不得不在一些部门的要求下再次修改,甚至有员工以企业规章制度中有罚款的内容而提出辞职,要求企业给付经济补偿金,企业苦不堪言。本人认为,国务院废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的是条例本身,是对由国家规定企业内部奖惩标准和方式的行为的废止,而不是废止了企业对职工的奖励和处罚方式,更不是废止了企业奖惩。对这一问题的思考首先应当充分认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的原因,其次,要从有利于企业管理、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角度来深入分析,同时,还应当站在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来看待企业管理手段的运用。
一、废止《奖惩条例》的三个方面原因
1、废止《奖惩条例》是因为条例适用的主体已经不存在。《条例》第四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依据国家当时的用工制度,该条例所适用的职工,是指依据国家下达的招工指标,由劳动行政部门录用、调配的具有全民所有制身份或者集体所有制身份的固定制职工。随着《劳动法》的施行,国家的用工制度已经由固定制改为了合同制,国家不再下达招工指标,劳动行政部门也不再录用、调配职工,原有的固定制职工也已经转为了合同制职工。因此,具有全民所有制身份或者集体所有制身份的固定制职工已经不存在了。
2、《奖惩条例》的部分内容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抵触。仔细研究《奖惩条例》,会发现这个“老皇历”有些条款已经是不合法的了,比如《奖惩条例》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的,单位可以给予职工处分。而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不经劳动者同意,不容许单方面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再比如,《奖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10日内,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作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而《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还有对职工做开除处理时,《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须经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备案,也与现行法律不符。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条款与现行法律相抵触。
3、由国家来规定企业奖惩的标准和方式已经没有必要。《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企业规章制度代替了原条例的功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已全面进入市场用工时代,应当通过订立劳动合同规定双方权利义务,通过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来规范企业管理。 内容合法、程序合法的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的依据,奖惩职工是企业的内部事务,企业和职工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继续适用《奖惩条例》,不仅没有必要,也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精神。
二、企业奖惩是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
执行力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执行力来自职工的压力和动力:动力来自奖励、压力来自惩戒,没有奖惩就没有执行力,也就没有核心竞争力。所以奖惩办法历来是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内容。
在企业管理理论中有一条重要的法则叫做火炉法则,意思是一个企业的处罚制度好比是一座火炉,如果员工碰到了它就要被烫手,就得受罚。维系社会秩序的是法律,法律是通过惩罚违法者而彰显其存在的,惩罚的方式也因对社会秩序构成的侵犯不同而不同。对企业来说,规章制度实际上就是企业内部的“法”,这个“法”要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遵循一定的规定而产生,企业的员工要服从管理、依“法”行事,对新加入的人员来说企业规章制度就成为一个“要约”,所以在试用期,企业要告知其企业规章制度,员工要认真学习,不同意可以选择离开。社会要和谐,没有法律强制力不行,企业要良性发展,就少不了惩罚制度。惰性和自私是人的劣根性,没有触及员工切身利益的举措是难以产生效果的。合理的处罚制度就是要使员工改过向善,“处罚”这座“火炉”令员工畏惧,而使员工尽力避免犯错,应当处罚的每个规定最后都会成为员工的优点,成为企业的团队竞争力。
所有的企业管理理论都十分强调奖励和惩罚,可以说,没有奖惩,就没有管理。
三、罚款是所有的处罚中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
企业对自己聘用的员工进行罚款,是特定的经济实体对特定的人员实施的经济处罚。企业对职工实施罚款,是企业进行劳动管理的有效方式之一。经济处罚能够达到促使劳动者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从而提高劳动效率的目的。职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如果企业不对其进行罚款处罚,在没有达到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仅仅靠一些不痛不痒、劳动者满不在乎的批评,企业劳动纪律很难得到保障、规章制度很难有效实施。企业对违纪职工进行罚款处理的目的,主要还是以教育挽救为主,促使其改正错误,对其他职工也能起到警示作用。很少有企业会把对员工的罚款作为减少成本、增加利润的手段。
法律既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保障企业和雇主进行正常、有效的劳动管理和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效益,维护企业和雇主的合法权益。从国际上看,即使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企业也可以对其职工行使罚款权。例如,日本的《劳动标准法案》和印度的《企业雇佣标准法案》,就对企业罚款权作出了规定。有的国家甚至还将企业罚款规定为集体谈判、集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
出口企业采用SA8000标准进行企业社会责任认证时,国外的审查机构对企业制度中罚款的要求是不能在职工工资中扣除,但可以在奖金中扣除。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并未对员工的惩戒标准作出细节性的规定,企业在制定相关制度时可能会面临缺乏法定标准的难题,但没有标准不代表不能进行。企业的规章制度如果过于苛刻,相信是没有人愿意在这样的企业工作的。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这方面的规定相信会出台。
四、简单地以解除劳动合同来代替处罚不利于企业和谐发展和社会稳定
过于简单地用解聘来处理职工,对企业和社会的稳定是不利的。合理的处罚,可以起到教育作用,不是非要解聘合同不可。企业培养一个有专门技能的职工不容易,职工找到一个符合自己特长的职业也不容易。随意地解聘员工会强化员工的不稳定心理,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没有哪个企业愿意不断地解聘老员工、培训新员工,也没有哪一个员工愿意整天战战兢兢,犯一点小错就可能会被解除劳动合同。相反,企业建立起一个员工广泛认同、操作公平公正、奖罚及时分明的规章制度可以让优秀的员工有着强烈的归属感,有助于企业形成团结向上、是非明确、积极进取的企业文化,从而促进企业发展。调查表明,大部分企业员工对企业管理中使用罚款的手段都表示认可,他们认为:只要公平公正不过分,少量的罚款对企业管理和员工自律都有好处。
五、《奖惩条例》废止,但一些精神和原则不能废止
《奖惩条例》的一些精神和原则应该是长期倡导和共同遵守的,如第三条规定的两项原则:“企业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还有,条例提出的一些奖惩办法对企业管理来说仍然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比如记功、记过、表彰、警告等,都不失为企业奖惩的有效方式,但其运用要受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制约。企业应当通过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而赋予其新的含义,比如开除、除名、辞退,在新的法律框架下其实质就是解除劳动合同,这些方式无非是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同表述而已,企业如果把它作为处罚方式也并无不可。例如,有个企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开除是比辞退更为严厉的处罚,被开除的员工永远不能再回到本企业工作,而被辞退的员工则还有机会再回来工作。
总之,企业奖惩不可能被废止,那种持“《奖惩条例》废止后企业就不能再对员工进行罚款等处罚”观点的同志应当反问一下:企业奖励是不是也一并废止了呢?显然,答案是否定的!
当前,企业用工环境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对法律法规的错误理解会造成企业用工制度的混乱,反过来又会影响法律法规的实施。社会的和谐稳定有赖于企业的稳定发展,有赖于企业市场竞争力的不断提高,我们需要站在这一角度来评判企业管理中奖惩手段的运用,企业也需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运用劳动合同与公司规章制度相结合的方式规范员工行为,制定奖惩原则时要审慎务实,既不违反法律规定,也要从人性化管理的角度考虑职工的承受能力和心理感受。
作者单位:安徽省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雇主权益与劳动关系部主任,省劳动仲裁委员会委员
(摘自《安徽企联通讯》2008年第4期)
最近几年,企业社会责任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参加企业社会责任探索的本身,就是企业重要的社会责任。其中,“社会责任与人生价值”就是一个具有追根溯源意义的命题。一个企业中人,如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高管人员,当他们能够正确认识社会责任与人生价值的时候,才会正确对待自己的事业,正确对待拥有的财富,正确对待自己的人生。
然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当我们跳出企业看企业,以广泛的社会视角求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企业家实现人生价值的关系时,事情会看得更明白,更透彻。
我曾作过这样的比喻:社会责任与人生价值如天平的两端,社会责任是称量人生价值的砝码。一个人的人生价值如何,不是自封的,而是以其对社会的贡献衡量的,是客观的。离开了社会责任,我们很难找到评价人生价值的其他依据。
那些古往今来的杰出人物,其人生价值高山仰止,与日月同辉,之所以如此,因为他们重负了伟大的社会责任。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这一名言是《史记》的作者,伟大的史学家,西汉时期的司马迁留给后人的。他所说的“重于泰山”之人。当然是指那些对推动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物。这大概是他研究历史的深刻领悟,对后人产生了积极影响。
在近代,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名流也把社会责任作为评价人生价值的标准,提出了许多精辟的观点。比如,德国的爱因斯坦说:“一个人对社会的价值首先取决于他的感情、思想和行动对增进人类利益有多大作用”;“一个人的价值,应当看他贡献了什么,而不是看他取得了什么”。日本的大平正芳说:“这个社会的改良和进步,取决于每个人首先对别人做出多大贡献”;法国的霍布斯说:“和其他东西一样,一个人是否举足轻重,在于他自身的价值也就是说,在于他能够发挥多大作用”,等等。
毛主席在《纪念白求恩》这篇光辉著作中教导人们:“我们大家要学习他毫无自私之利之心的精神。从这点出发,就可以变为大有利于人民的人。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几十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忠实地实践着这一崇高的人生观、价值观,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建立了不朽的功勋。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人又提出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丰富和发展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我摘录的这些名言,虽然出自不同时代,不同国度、不同阶级的杰出人物之口,但都告诉了人们一个道理:履行社会责任的境界和业绩决定着人生价值。从中我们可以悟出伟人之所以为伟人的真谛。
在办企业的过程中,我向自己和企业的管理人员提出了“学习伟人”的要求,其重要之点就在于学习他们崇高的社会责任境界。当然,这不是说企业可以不赢利,因为企业不赢利就意味着亏损、倒闭,意味着失去存在价值,而是说,企业利益赢得是否正当,用得是否合理,是否履行了社会责任,在推进“共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振兴中贡献如何。所以,企业既要履行好法律规定的“刚性”责任,如保护员工利益的责任、照章纳税的责任、产品质量的责任、节约资源的责任、保护环境的责任等,又要履行好文化建设,慈善事业的“弹性”责任,做“体魄健康”、“精神高尚”的企业公民。
作为平常人,在社会责任与人生价值的关系问题上,大量地表现为“主观为自己,客观为社会”。请想想:那些做母亲的,对子女充满着舔犊之情,展现了伟大的母爱。但这种母爱在主观上是偏私的,在客观上却为社会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劳力资源和人才资源;那些读初高中的孩子们,刻苦学习,有的每天甚至学习至深夜,他们主观上是为了考取一个好学校,将来个人有前途,但在客观上却为更好的服务社会奠定了基础;那些摆摊的小商贩,为了多赚钱,和顾客几乎是一分钱一分钱地计较,表现了商人赢利的天性和精明,但在客观上却繁荣了市场,促进了流通,方便了群众;那些在企业上班的员工,当获得奖金时,喜形悦色,他们打工主观上就是为了挣钱,但在客观上却为社会创造了财富……所以,有人形容说,“天下熙熙嚷嚷,为利而来,为利而往”。正是由于人世间存在着这种“主观为自己”的趋利性,才使各种物质的、精神的激励措施能够调动人们工作的积极性。然而“文革”期间,却对这种社会现象进行了批判,极大地损伤了人们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严重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当然,在承认主观为自己,客观为社会的同时,还必须大力倡导大公无私,舍已为人的精神,以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推动社会进步。
在民营企业界对待社会责任与人生价值问题上,有的人认为:“主观为社会,客观为自己”,也就是说,个人办企业主观是为推动共同富裕,先富带后富;也有人认为:“主观为自已,客观为社会”,他们说,经商办企业就是为了赚钱,只要合理合法就行,这种认识虽然低调,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也无可非议。事实上,那些正直的、有作为的企业家和商界领袖,是一批最关注民众冷热、需求的人,这不是说他们的思想境界有多么高,而是说商业性质和特点需要这样的思维习惯。因为一个企业的产品价值如何、畅销不畅销,不是企业能够决定的,完全由消费者说了算。所以,把老百姓的需求放在心上,才能把钞票装进兜里——商人的社会责任与人生价值,说起来就这么简单。
也有这样的少数人,他们“主观为自己,客观害社会”,其社会责任与人生价值均为负值。这类人与前面说的“主观为自己,客观为社会”的人们相比,仅是一字之差,前者客观上“为”社会,后者客观上“害”社会,这一“为”、一“害”,却是截然相反的性质和后果,进入冰火两重天的境地。他们入室盗窃、拦路抢劫、图财害命、坑蒙拐骗,虽然人数极少,但对社会危害极大。由此我也联想到极少数不择手段赚钱的企业,他们坑环境、坑消费者、坑员工、坑投资人、坑交易伙伴,到头来坑了国家,坑了社会。然而这些行为是在冠冕堂皇经商外衣的粉饰下进行的,比不择手段的窃贼们要隐蔽得多,“高明”得多,但在本质上都是良心道德的丧失,社会责任的负位,其结果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和公德的谴责。
还应看到,恶行与善举并没有严格的界限,一失足成千古恨者有之;因良心发现弃恶择善者有之;几乎一生注意做人,但晚节不保者亦有之。记得几年前,在一篇报道中见过这样一件事:一位正读高二的18岁农民青年,因赌博无钱,在路边想抢劫一位下班女士,没想到另一位歹徒“捷足先登”,抢下女士的提包。农村青年没有多想,不顾一切地冲上前去,与歹徒搏斗,手臂被刺伤,终于把提包夺回,交给了女士。很多年过去了,他仍感到后怕,“要不是那名歹徒抢在我的前面下手,也许,成为歹徒的就是我了,真是善恶一念间啊!”这位青年善恶念头转换得好,使他由潜在的罪人变成了一个舍己为人的义士。也有的人因一闪念闪歪了,便由善变恶。2005年12月,吉林省柳河县一位出租司机,见义勇为,救下险遭强奸的一位漂亮女子。然而在送该女子回家的路上,他却色欲难禁,心生邪念,把这位女子强奸,瞬间,他从英雄变成了囚犯。也有的人正派做人大半生,老之将至,却走上了犯罪,锒铛入狱,岂不悲哉!看来,人生价值是一个变量,或正负、或大小,只有盖棺时才能定论。所以,要活到老,学到老,正派做人到老。
围绕社会责任与人生价值的问题,曙光集团一直倡导“学习伟人,争当能人,起用智人,帮助常人,教育小人,打击坏人”的理念,本篇只是实践这一理念的几点感受。
作者:唐山曙光实业集团董事长
(摘自《首都企业家》2008年第6期)
中央政治局自2002年的十六大以来,一直坚持集体学习。为创建学习型的政党、学习型的社会开了十分重要的好头。
这里引述一段胡锦涛总书记对于学习问题的讲话。他说:“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明白,现在社会各个方面的发展日新月异,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丰富多彩,不学习、不坚持学习、不刻苦学习,势必会落伍,势必难以胜任我们所肩负的重大职责。要做合格的领导者和管理者,必须大力加强学习,努力用人类社会创造的丰富知识来充实自己”。
陈云的唯物论和辩证法
解放初期,陈云同志以极高的领导智慧,评抑了中国最大城市上海的物价,结束了以前长达十二年的通胀。毛泽东当时评价说“这场经济仗,打得不比淮海战役差”。
陈云经常教导干部,要“不唯上,不唯书,要唯实”,这是他的唯物论观点。还有“交换、比较、反复”是他的辩证法。
(以上二则摘自重庆“三会”《企业通讯》2008年第9期)
子风
当今社会生活中流传着许多寓意深刻的故事,而企业管理中与之相仿的行为和结果随处可见。故事里的哲理,给企业管理工作提供了启迪性的思路。
鲶鱼效应与机制创新
一位精明的挪威船长,为了使沙丁鱼不致于在运输途中死亡,便在捕放沙丁鱼的鱼槽里放入了一些生性好动的鲶鱼。由于鲶鱼东游西窜,将“死水一潭”的沙丁鱼惊动了,它们见到这异常的同类很畏惧,生怕把它们吃掉,便一改懒得游动的习性而紧张地快速游动。一舱水搞活了,待船到岸边时,这些沙丁鱼一条条都还是活蹦乱跳的。
这则故事对我们的企业有很大的启示。当前有些企业为什么濒临倒闭?有些企业尽管仍在艰难支撑,但早已危机四伏?最根本的是企业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不少企业至今仍没有从工厂制转到公司制,产权不明晰、机制不灵活、管理难到位,能上不能下的用人机制,能进不能出的用工机制,程度不同的“大锅饭”分配机制,尤其是缺乏有效的决策机制和约束、激励机制。这样的运行机制,企业岂能一直保持快速、健康的发展呢?
沙丁鱼开始为什么不到岸边就死了呢?不就是因为它们失去了求生存的动力吗?而一旦掺入鲶鱼,就等于给死气沉沉的鱼群注入了活力。那么,当前企业要求得生存和发展,根本办法也是要注入活力,把企业经营机制搞活。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我们的竞争对手已不再是国内同行,而是有着丰富市场经济经验的外国公司。要想求得生存和发展,就必须进一步改革管理体制,转换经营机制,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
老鼠困毙与“度”的把握
有一个故事讲的是,一只饥饿的小老鼠遇到了一只盛满大米的米缸,看着白花花的大米,小老鼠兴奋不已,每天跳进跳出,想吃就吃。但是缸里的米一天天地减少,缸口与米之间的距离一天天地拉大。当缸口与米之问的距离已超过小老鼠能力所及的跳高高度时,小老鼠仍没有摆脱米的诱惑,与往常一样跳入缸中享受米的滋味,但就是这一跳,从此小老鼠再也跳不到缸外了。当缸中的米吃完后不久,老鼠便困死于缸中。
这则寓言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把握一个 “度”,超越了事物原有的“度”,就将发生质的变化。小老鼠的悲哀就在于没有把握好能够跳出米缸的 “度”,以致最后一跳,误了性命。商战亦如此。我们有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对事物“度”的把握不够,如近年中秋前夕出现的南京“冠生园月饼事件”,遭遇曝光的厂家仅凭主观臆测,随意向媒体说月饼行业中的多数企业存在利用陈馅的现象,这一观点被炒作后,导致整个月饼行业的大萧条。当然,这方面可供借鉴的事例也不少。如1994年6月发生的百事可乐“注射器事件”,起因是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接二连三收到投诉,说在百事可乐里发现注射器。这一事件最终查明是一起严重的人为破坏行为。在百事可乐公司高度重视下,此事迅速得以化解。值得一提的是,整个事件中,竞争对手可口可乐对此事处理有度,并未趁人之危,幸灾乐祸,而是选择了沉默。因为可口可乐明白,产业中竞争对手品牌发生有损名誉的事件,虽然短期内会使个别厂家受到损失,但若不迅速解决,随着时间的延长,将会波及整个产业。倘若可口可乐在这次事件中借题发挥,以收渔利,纵不说事情澄清后会使自己出丑,就算百事可乐里发现注射器是真的,那在消费者心理上造成的影响,也是对可乐这一饮品的不信任和拒绝。
小故事是大生活的影射,小经营是大企业的缩影。我们的管理者,应当时刻关注生活中的点滴故事,从中悟出管理真谛。
(摘自福建《企业与企业家》2008年第7期)
1、1992,巴塞罗那。“永远的朋友”。
2、1996,亚特兰大。“和谐、光辉、优雅”。
3、2000,悉尼。“分享奥林匹克精神”。
4、2002,盐湖城冬奥。“点燃心中圣火”。
5、2008,北京。“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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