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领导的企业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经营业绩突出,主要经济指标位于本行业前列。特别是在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中积极应对、措施得当、成效显著。
(二)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诺履约,有良好信誉记录。在任期间(正职、主持全面工作)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
(三)企业家本人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突出的创业、创新,推动企业不断发展的事迹;企业具有快速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景。企业年营业收入一般应达到10亿元以上。
(四)企业和企业家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能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五)在企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连续5年以上。
(六)当选企业家本人能够出席2010年“全国企业家活动日”。
(七)未曾被我会评为“全国优秀创业企业家”的企业领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