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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宗庆后对抗达能迷局—事件进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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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25日 达-娃之争掀学界讨论热潮 人民大学召开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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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娃哈哈与达能的争端步入法律程序,双方的“口水仗”也暂时停歇。不过,学术界对合资企业争端的讨论却掀起一波风潮。7月25日下午,针对娃哈哈-达能合资纠纷,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主办了一次大规模的研讨会。 “与会的商法研究专家,将从法律角度谈娃哈哈商标问题。”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这次研讨会将邀请大批相关专家“集体会诊”,力图给已进入“白热化”的达能娃哈哈争端降温。 而在7月22日,有关学者就已经召开了一场“达-娃事件与市场信誉”研讨会。 实际上,达能与娃哈哈的争端之初,就有不少专家为解决双方的纠纷建言,例如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为代表的专家们一直极力呼吁“要实现由双输到双赢的转变,双方握手言和是最佳的解决之道”。而五六月份时,东方高圣等机构甚至设计出了整套的解决方案。 不过,专家的言论能否影响当事双方还是未知数。近一段时间内,娃哈哈保持了罕见的沉默,即使面对达能在国内起诉宗庆后并四处举报的行为,娃哈哈方面新闻发言人单启宁除了一再对记者表示“一切事情都用法律说话”之外,也没有任何的动作。记者了解到,目前娃哈哈合资企业生产公司的负责人正在杭州召开例会,对于例会内容是否涉及到各方争端,有关人士保持缄默。 娃哈哈出资瑕疵成枪靶 学界预测达能胜算大 娃哈哈在履行《合资经营合同》上存在出资瑕疵,进入诉讼阶段,达能的胜算更大一些。清华法学院教授王保树表示。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保树认为,娃哈哈在履行《合资经营合同》方面,存在出资义务履行不到位的瑕疵。根据合同,娃哈哈系列商标的全部权利作价1亿转入合资公司,但目前商标仍注册在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名下。无论是从物质形态上,还是在法律程序上都存在瑕疵。进入诉讼阶段,这将令娃哈哈面临重大的法律风险。 以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为代表的专家们一致认为,娃哈哈-达能合资纠纷的核心不再是低价收购,而是双方义务的履行。纠纷已经令双方付出太多的精力和财力,专家们呼吁“双方握手言和,实现由双输到双赢的转变是最佳的解决之道”。 另外,国家商标局在娃哈哈商标转让过程中的不作为,遭到与会专家的质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赵旭东等专家表示,如果斯德哥尔摩仲裁院判定娃哈哈商标归属合资公司,国家商标局有可能必须执行裁决结果,否则将违反《纽约公约》。 目前,专家的言论更多的是反思娃哈哈的困局,能否影响当事双方还是未知数。近段时间,娃哈哈意外的保持着沉默,娃哈哈新闻发言人单启宁对新浪财经表示“双方已经进入诉讼阶段,娃哈哈方面不接受一切采访”。 法学专家:娃哈哈达能案官司结局也许双输 一些法学界专家表示,法律战启动以后,娃哈哈面临更大法律风险。 目前,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起商标转让纠纷仲裁申请,达能也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并同时在美国对娃哈哈关联公司提起诉讼。与会专家表示,在这三起案件中,娃哈哈胜算并不大,其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比达能要更大。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表示,以目前情况来看,不论是《合资经营合同》、《商标转让协议》、《商标许可协议》都是合法有效的,即使存在所谓“阴阳合同”之分,没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合同也对签订双方有法律约束力。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旭东也表示,如果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判定娃哈哈商标归属合资公司,国家商标局有可能必须执行裁决结果,否则将违反《纽约公约》。 与会专家同时表示,双方各让一步、握手言和是最好的结局。“如果继续打官司下去,也许结局是双输。”刘俊海说。 学界称娃哈哈应守商业道德 “这个事件到处充满了商业欺诈,显然有一方在撒谎。”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秘书长唐广良这样说。唐广良说:“建议中方的公司应该更加遵守商业道德。” 此外唐广良认为,在《商标法》中商标属于“私权”,所以行政单位是没有权力干预的,即商标局只是一个行政单位,并有权力驳回娃哈哈请求转让的申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董安生则认为:“在这起诉讼中娃哈哈中方董事将面临重大的法律风险。” 根据上海君策公关公司此前作的一项调查显示,在此次事件中学者的观点是明显倾向于达能的,反而有很深的国外背景的人士会更加偏向娃哈哈。 对此,某业内资深咨询人士分析认为,此次讨论会更像是西方在重大公关与诉讼时所采用的常用公关手法,即借第三方机构表达自己不方便说的观点。 *综合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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