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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宏观经济——企业年金—年金方案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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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企业年金帐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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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户管理是企业年金管理流程中特有的管理环节,是其核心内容和基础工作,它向企业和员工提供大量的日常服务,是企业和员工与企业年金经办机构的主要连接点。帐户管理机构的管理水平、服务能力、风险控制能力是直接影响到企业年金市场能否健康发展的关健。 在劳动保障部的支持和指导下,招商银行作为劳动保障部帐户管理和银行向社会提供企业年金管理服务的试点单位,在帐户管理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本文对此进行了介绍,并就企业年金帐户管理的有关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招商银行企业年金 招商银行企业年金实行行业自办模式,总行统一政策、统一帐户管理、统一基金管理,个人帐户和供款全部集中总行,由专门经办机构-企业年金管理办公室进行帐户管理和投资决策,委托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投资运营。 目前,企业年金管理办公室管理着全行22家分行近9000名员工的个人帐户、数亿元的企业年金资产,帐户管理和基金投资运转良好,得到了广大职工的高度认同,起到了良好的激励作用;与此同时,在与国内外同业的交流和沟通中,招行的企业年金工作也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赞扬。 招商银行企业年金的发展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5~1999):行业自办 (1)启动:1995年,总行决定建立员工补充养老保险,并从当年1月开始提取资金。 (2)获得自办行内企业年金资格:1998年6月,得到劳动保障部大力支持,招行获得自办行内企业年金资格。 (3)制度化建设:1999年在劳动保障部指导下,制订《招商银行企业年金试行办法》、《招商银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招商银行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招商银行企业年金基金会计制度》等。 这些制度对规范管理和操作程序、控制风险、保障员工权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4)成立经办机构:1999年12月成立企业年金经办机构—管理办公室、决策机构—管理委员会、监督机构—监督委员会,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和制约,提高了管理水平,有效地控制了风险。 聘请行内外专业人士组成投资咨询小组,对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提供建议和咨询。 (5)开设基金专户、会计独立核算: 根据企业年金业务特性和运营规律,制订《招商银行企业年金基金会计制度》,开设独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帐户,专职会计人员单独做帐、独立核算,使企业年金基金独立于企业资金,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6)建立个人帐户:为全行近9000名员工建立个人帐户。 (7)投资运营 招行对企业年金的投资一直坚持审慎原则,《招商银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对投资方向和比例、投资决策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遵循安全、效益、流动的原则,并根据办法的具体规定,企业年金管理办公室确定了分散化、组合式投资方案,委托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投资操作。 (8)信息披露与监督 管理办公室除向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行长办公会及其他监管机构呈报会计报表外,还会定期向全行员工披露关健信息,年终向分行和员工提供年结报告、各种余额表、个人帐户清单等,员工可随时向管理办公室查询帐户信息。 第二阶段(2000年至今):对社会提供企业年金管理服务 2000年3月,招行派人参加劳动保障部组织的补充养老保险考察团赴美国考察,美国庞大的养老金市场、养老金独特的运营管理流程、特别是养老金给资本市场及金融机构带来的发展机遇给招行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也促使招行重新审视企业年金业务,重新定位其在发展战略中的地位。 招行认为,企业年金发展空间广阔,对于国内银行业来说,向社会提供企业年金管理服务,是一项金融创新,可以改善银行单一的经营经构、分散经营风险;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增强金融实力;提升公众形象、增加无形资产;经办企业年金业务有利于金融机构长期稳定的发展。 在劳动保障部的大力支持下,招行对企业年金业务进行重新定位,工作重点由原来的行业自办转移到向社会提供企业年金管理服务,为此,主要做了以下两方面工作: (1)行政管理系统的开发、验收及运行: 为了提高招商银行企业年金管理水平,建立一个银行对社会提供企业年金管理服务的模式和样板, 2000年5月,由劳动保障部牵头,招商银行与美国安泰保险公司合作,转移和改造安泰的养老金管理系统。2001年4月完成系统的开发及试运行,同年7月通过劳动保障部、人总行、安泰保险公司有关领导和专家验收。 该系统具有行政管理的全部功能: 建立和变更企业、员工基本资料; 建立企业帐户、员工个人帐户; 供款及分配,打印帐单和收据; 退出待遇的核定与支付,复职; 投资收益分配; 年结; 编制各种报表; 查询等 为了适应国内企业的实际需求,在录入方式、供款方式及周期、币种(人民币、港币、美元)、支付方式、计划规则及归属表、投资选择、表格格式等方面设置了多种变化,供企业及员工选择。 为了更好地与投资机构配合,系统保留投资与投资转换功能,作为与投资系统的接口。 先进的帐户管理系统保障了企业年金行政管理工作的高效和规范,提高了服务水平、降低了操作风险。 (2)获得劳动保障部与人总行的支持: 2001年9月,劳动保障部致函人总行,协商银行对社会提供企业年金服务问题,人总行在复函中明确表示给予支持,并表示,企业年金帐户管理服务只需报备;由于招行当时还不具备基金托管资格,人总行表示,开展这项业务需报批。目前,招行已获得基金托管资格,这个障碍不复存在。 二、企业年金帐户管理 (一)个人帐户的核心地位 企业年金本质上是员工退休收入的组成部分,也是企业的分配和激励制度之一,为使员工权益得到根本保障,建立个人帐户是必然选择,这是企业年金制度的根本和基础。 个人帐户中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员工,这是受限制的所有权,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支取条件的限制;二是企业供款部分的归属条件限制。 个人帐户横向不作调剂,内部纵向积累,支取额完全取决于各期供款及投资增值,这决定了企业年金投资的重要性。 在较规范的管理模式中,个人帐户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实行分离,即经营管理权从企业和员工向第三方专业的帐户管理机构及投资机构转移,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一是从企业分离,可以更好地保护员工的权益;二是专业化的管理,使员工得到更专业的服务,资产更好地保值增值,更好地控制风险;第三,“两权”虽然分离,但所在权未转移,因此供款者(企业、员工)还享有投资决策权、收益权、知情权(周期报表及报告、信息披露、查询等各种服务)、监督权、直至重新选择管理人等权益。 个人帐户的这些特性,决定了企业年金各管理机构的法律关系及服务内容。 (二)企业年金市场主体的法律关系 在理想的企业年金管理模式中,首先,资产所有人(供款者)与资产管理人(商业管理机构,即市场主体)之间的是一种信托关系,企业和员工作为委托人,市场主体作为受托人;其次,帐户管理机构、托管银行、投资机构相互独立,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企业年金的运营管理。 根据信托法的规定,委托人拥有全部信托资产所有权及投资收益权,受托人只能因其受托行为收取一定的报酬;信托资产不得并入受托人资产,不属于受托人遗产及清算财产。 我国企业年金管理流程中是否需要专门的受托人,目前还没有定论。可以有两种情况:一是独立法人,即专门的受托人;二是建立年金计划的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内部形成一个组织,如委员会或理事会(由雇主或管理层、员工代表或工会代表、有关专家组成)。 前一种情况,企业只与受托人形成委托关系,由受托人选择帐户管理机构、托管银行、投资机构,并与之形成新的委托关系;受托人居中心地位,其资格要求较高,应该是规范的、具良好声誉和市场形象、有很强实力和规模的金融机构。 后一种情况,企业将直接面对帐户管理机构、托管银行、投资机构,这种情况下,帐户管理机构将处于较重要的位置。 (三)帐户管理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帐户管理居于企业年金管理流程的最前端,直接面对企业和员工,提供繁杂的日常服务,也掌握大量的企业人力资源信息,它最了解员工及企业的需求,是企业设计年金计划的顾问、个人帐户的管理人、投资决策的参与者,其特殊地位及占有的资源使得它对企业有较强影响力。实际上,在某些国家,由一个机构承担受托人和帐户管理人两种职能的情况也较为普遍。 帐户管理机构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1、签约:与企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约定服务内容、计划规则、管理费用等。 2、建立计划规则、企业帐户、个人帐户:根据合约,在系统中建立计划规则;建立企业基本资料和帐户;根据员工申请表,建立员工基本资料和个人帐户。 3、建立基金账目,处理相关会计事务:处理基金收、支等日常事务;与投资机构的结算;编制和保存有关账目,编制各种财务报表等。 4、供款及供款分配:根据约定及员工信息变更,向企业出具供款帐单,与企业核对供款额后收款;收款后向个人帐户分配,并出具收据。 5、退出计划及支付:根据退出申请列明的退出原因和领取方式,测算和核准员工退出待遇;支付。 6、向员工提供查询服务:根据员工需要查询和打印本人帐户资料。 7、投资收益分配:根据各项投资收益状况及每个帐户的投资分布,向个人帐户分配投资收益。 8、年结:在约定的结算日,对当天企业及个人帐户资产进行年度结算,印制结算报告、员工个人帐户清单及余额表、信息表等报表;将有关报表及帐户管理报告等提供给企业及员工。 9、向监管机构呈报报表、信息披露: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定期呈报各种报表,按规定向公众披露有关信息。 10、与托管银行及投资机构的协作 11、与企业约定的其他事务 (四)关于帐户管理的几个重要问题 目前,国内对企业年金的研究较多地着眼于管理流程中的后端,如基金投资等,对于前端,如帐户管理、企业及员工的需求、企业年金计划的设计等方面研究不足,政府也没有制订相关规则。下面就国内企业年金帐户管理需要研究的几个问题谈谈自已的看法。 1、企业、员工的需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设计 对企业及员工来说,企业年金有几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增加员工退休收入,解决后顾之忧;二是减免税;三是形成中长期激励和约束机制,吸引和稳定人才,增加竞争力。 企业年金计划是企业年金的最基本文件,它决定帐户管理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设计企业年金计划要充分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人力资源战略(决定于企业发展战略)、人员状况、薪酬福利结构、激励机制等因素,因此,不同企业的企业年金计划差异很大。 制订计划要重点考虑四个因素:符合国家政策;充分满足企业需求;保障员工基本权益;符合管理系统的基本流程,具备可操作性。 2、规范管理与个性化服务 规范化管理是行政管理的根本,也是获得市场准入的前提,至少有两个方面的好处:一是有效地保障员工及企业的权益,降低管理和操作风险;二是可以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但不同企业的需求千差万别,提供针对性、个性化的服务是企业的要求,也是赢得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 要处理好三个方面的矛盾: 一是企业的某些需求与员工权益及国家政策是否冲突; 二是个性化服务与管理成本的矛盾; 三是某些特殊需求与风险控制的矛盾。 解决这些矛盾需要提高企业年金计划的设计水平,提高行政管理机构的管理水平,特别是行政管理系统的设计水平、适应能力、配置及投入等。 3、管理成本与管理费 (1)企业年金行政管理的管理成本取决于多种因素:计划类型、计划的设计、计划的规模;帐户规模;资产规模;服务内容与服务方式;政府的监管,如呈报周期报表及不定期报告、督促检查、披露等;行政管理机构的组织架构、管理水平、营销方式;企业的管理水平等因素。 管理成本决定了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2)管理费用可以有多种收取方式: a按个人帐户的数量收取基本费用(人头费); b按每期新供款的一定比例收取; c按帐户资产的一定比例收取; d根据计划情况,约定定额的管理费用; e根据约定,收取未满期转移费用; f根据约定,对特殊服务收取一定费用; g其他方式。 管理费用的收取,最好由企业在帐户资产之外另行支付,也可以从帐户资产或投资收益中扣除。 (3)以下三个方面的努力,将有助于降低管理成本和管理费用: a监管规则和监管方式的成熟、简便、规范; b行政管理机构先进的管理系统、较高的管理水平,特别是规模效应; c企业的规范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4)对管理费用的收取标准、收取方式应制订相应的规范,进行合理的监管,也应有一定形式的披露。 宜采取对核心服务收费控制严、对特殊服务收费控制宽;对长期收费控制严、对一次性收费控制宽的方法进行控制: 核心服务 为规范管理、保障企业及员工的基本权益,建议政府监管部门对行政管理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服务内容进行明确的规定,并确定相应的管理费标准(应该是一个区间); 附加服务或特别服务 在核心服务基础上,行政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企业的需求及市场的竞争确定附加服务或特别服务,相应的管理费由行政管理机构与企业协商并在协议书中注明,监督机构不宜规定过严,但应规定一个较宽松的最高限额。 4、行政监管 企业年金管理专业性很强、对管理机构资质要求很高,行政管理是企业年金业务流程中特有的管理环节,因此,对帐户管理有较高的资格要求,前文已提到监管机构对管理费用的监督,实际上监管内容和方式要广泛得多,主要集中在:准入、退出、日常监督、信息披露、公示、处罚等。 (1)关于准入资格 建议监管机构重点审核管理机构的a基本素质,如资本金、系统的基本配置及安全性能、组织架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等;b服务能力,如对企业及员工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对不同需求的适应能力,管理流程等。 还要特别考察它的c经营能力,如现有的客户基础、营销队伍、营销渠道和方式、自身的优势和资源等,因为帐户管理机构没有更多的收入来源,利润主要来自内部管理成本与管理费用之间的差额,如何尽快形成规模效应、降低自身的管理成本是其能否长期生存的关健。 规模太小、经营不稳定的行政管理机构会给企业和员工带来较高的管理成本和风险成本,这是监管机构不愿看到的。 (2)关于日常监督 建议监管部门在有关制度和法规的基础上,制订或规定实施细则和服务规范、关健审核指标、公示的内容和形式、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时间等,并以指引的形式向企业年金管理机构、企业及员工、中介机构(如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及媒体等公布;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建立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以非现场监督为主、监管机构审查与中介机构稽核相结合以中介机构稽核为主的日常监督机制。 宜制订统一、详尽的周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规范;应对中介机构进行资格认证;在公示特别是退出以前,应该给市场主体以足够的整改空间。 盼望劳动保障部正在制订的准入资格标准和管理办法尽早出台。 5、多元化的竞争格局 国发[2000]42号文确定企业年金实行个人帐户制、基金积累模式,实行商业化、市场化管理和运营,这为商业金融机构参与企业年金管理扫除了障碍。 借鉴发达国家养老金经验,DC计划与个人帐户基金积累模式、信托模式、多元化市场主体竞争已成为当今养老金管理的主流。 这也将是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方向。在未来我国的企业年金市场,无论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中介机构,还是专业养老金管理公司都可以参与企业年金的管理,并分别扮演受托人、行政管理机构、托管银行、投资机构、咨询顾问等不同的角色,但必须获得相关的资格认证,其经营行为必须符合《信托法》、《合同法》以及企业年金的管理条例,并分别接受所在行业监管部门及企业年金监管机构的双重监督。 企业年金潜在市场十分庞大,企业及员工的需求多种多样,甚至企业年金的管理也不是单一的模式,客观上需要各市场主体(主要是金融机构)充分利用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提供优质的、多样化的、针对性的服务。 因此,形成多元化的市场主体良性竞争格局是企业年金市场的本质需求和必然选择,也为更多的金融机构提供了发展机遇,它能够有效地降低养老金管理成本,更好地将市场做大,发挥企业年金规模大、长期稳定的特性,形成国家、企业及员工、金融机构多赢的局面。 三、银行业在企业年金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企业年金巨大的市场潜力,市场化、商业化的运营管理模式,给金融机构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对金融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甚至可以说,养老体制的改革将会在一定程度、一定层面促进金融机构的变革。 金融机构之于养老金有两个作用:它既是产品的主要提供者(养老金的特性决定了它主要投资于金融产品),又是管理服务的提供者。 在企业年金的管理中,银行有自身独特的优势: 1、在我国,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其实力、信誉、科技手段等处于明显优势,在社会公众中的信任感及美誉度也处于领先地位——这在养老金的管理中尤其重要。 2、银行积累了丰富的个人帐户管理经验; 3、可以承担托管银行的职能; 4、可以和其他产品组合销售; 5、结算优势; 6、可以利用已有的资源,特别是客户资源、网点资源、销售队伍、技术平台等,最大程度节省成本。 银行的上述优势,易形成帐户管理的规模效应,可以有效地降低成本。养老金的管理成本问题是全球性的问题,也是决定养老金管理机构生存的关健,在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的情况下,这一特点尤为突出。 比较发达国家,中国的养老金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后发优势将使得中国的养老金管理机构起点更高、竞争更激烈,实力、品牌、规模效应、金融管理能力等缺一不可,可以预见,在未来中国的养老金市场,没有大型金融机构背景的养老金管理机构将难以长期生存。 目前,银行已处在较为有利的地位,它可以作为帐户管理人和托管银行提供企业年金管理服务;在实行受托人模式后,银行也是受托人最有力的竞争者;在混业经营情况下,银行可以作为受托人、帐户管理机构、托管银行、投资机构、咨询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 近年来,在劳动保障部的大力支持下,招商银行在做好内部企业年金工作的同时,也一直致力于对社会提供企业年金管理服务,并为此做了许多准备工作。 招行的企业年金管理系统与主营业务系统属于同一技术平台,一经联接,所有物理网点及网上银行都可以向当地企业提供企业年金管理服务,这样就可以实现跨区域销售,也可以向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提供跨区域服务。 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销售:从现有资源中筛选优质客户;分行客户经理的推介;在物理网点摆放宣传资料、开设专柜;在网上银行上加设窗口、建立子菜单;列入产品目录;与其他业务组合销售;时机成熟将其推向个人服务,附在“一卡通”中销售;推介和咨询活动等…… 为了向企业和职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招行正着手对企业年金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在保持基本功能不变的前提下,提高系统的录入功能;提升跨区域操作的风险控制能力;提高适应性以更好满足企业的多种需求;开通网上查询功能;终端向企业延伸;与主营业务系统联接,实现网上结算等。 招商银行将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资源和优势,积极进取,为企业和员工提供优质的企业年金管理服务,为企业年金这一新兴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综合报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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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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