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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企业家“两会”建言—房地产
各界人大代表谈公共住房建设难点和办法
    “政府要特别关心和帮助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加大财税等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政府承担公共住房责任作出了以上表述。与此同时,《关于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议》被这次全国政协会议提案组定为第1号提案。
  对于如何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公共住宅,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在“两会”召开期间分别采访了来自政、企、学各界的人大代表,探究公共住房建设的难点和办法。
  北京代表谈实践
  今年北京市“两会”期间,北京市政府提出了“两个1000万平方米”的公共住房建设计划,由此在这个两年来全国房价上涨最快的城市开始了大规模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实践。
  “量还是小了,速度还是慢了。”3月15日,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宣武区委书记唐大生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这样认为。
  他的理由是,廉租房只能提供给吃低保的居民,但没有住房、住房困难的居民还非常多,如国有企业的职工,他们对国家的贡献大,但国企及其职工都没有能力解决住房问题。而且现在租到合适的房子都不容易,更没有政府建的“租屋”,倡导租房消费谈何容易?
  “政府建设公共住房的量是巨大的,包括交通、教育、医疗等设施的配套建设,投入更是巨大的,需要多渠道筹措资金,需要金融政策的倾斜,也需要企业包括开发商的支持。”唐大生代表认为,这最终要靠发展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来解决。我们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用10年、20年的持续发展,才能逐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问题,满足大多数居民的住房需要。
  他还谈了宣武区在这方面的做法。他说,宣武区是北京市人口密度最高的中心城区,居民住房困难问题十分突出。前些年通过危旧房改造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环境整治拆迁解决了一批住房困难户。现在还剩下4万个住房困难户,比较分散。在古都风貌、文物保护要求更高,宏观调控、土地和信贷政策都很严的情况下,宣武区成片开发建设住房已不可能。
  他表示,为了解决宣武区房价高、房源少的困难,一是要争取北京市给予更多的经济适用房支持,二是要在周边地区物色好一批相对便宜的房子进行拆迁货币安置,同时尽量使拆迁户得到多一点的补贴和奖励,也要研究拆多少、怎样拆的最佳方案,三是政府要做好城中村整治,通过招拍挂找有实力的开发商来建设。
  宣武区写字楼、酒店、商场不断涌现,为什么不能建设一部分公共住宅,不能用建商业建筑的土地来建廉租房吗?
  对此,唐大生代表回答说,一是公共住宅建设由北京市政府统一做,市政府的决心很大,但区里不能做。另外,还有更深的财政体制的原因。
  他说,宣武作为北京市的一个区,其税收的一半要上缴国家,剩下的一半中的二分之一交到北京市,所以区财力有限。区政府机构的运作,十几万人的生活,建设和谐宣武,都需要发展经济,包括招商引资、建商业建筑、发展服务业等。
  还有十分重要的一点是,一个地区人口的承载能力是有限的,作为北京市人口密度最大的城区,在宣武区建大批廉租楼房势必造成区内居住人口进一步膨胀,造成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
  上海代表谈理念
  “政府树立起‘让穷人少出钱,富人多出钱’的理念和原则,才能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3月7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历无畏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反复强调这个观点。他说,让政府出钱建公共住宅,让穷人少出钱或者不出钱就能有房住;而富人可以去购买市场上高价的房子,政府再拿从富人买房得来的税费补贴穷人造房。
  上海2005年就提出建设“两个1000万平方米”公共住房建设计划,但如今业界认为其“动静”不大。他对此表示,现在进展的情况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好,1000万平方米的房子建起来、居民搬进去,需要一个过程。首先目前的动迁成本很大,政策上又不许占用农田、耕地,让政府一下拿出几千万、几亿的资金不是轻而易举的事;筹备世博会的拆迁、建设工作也很繁重;另外,如果利润太低,开发商也不愿介入。
  “但政府一定要建立公共住房制度,解决穷人的住房问题,关键是集中建好廉租房。上海市城中心面积小,廉租房要建到郊区,并大力改善那里的交通、医疗、教育条件。”历无畏代表认为。
  他说:“现在地价飞涨,动迁很难,我有一个想法是,通过把土地使用权证券化,把收益权给动迁户,让他们参股,从而降低动迁的成本。”
  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俞国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没听说上海“两个1000万平方米”公共住房建设计划停滞不前。这虽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开发商也愿意介入。上海市尽可能把公共住房安排到轨道交通沿线,同时搞好医疗、教育和商业配套,让老百姓住得起房、也愿意住。
  企业、专家代表怎么看?
  建设公共住房,企业是否愿意参与?3月11日,本报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楼忠福,他的回答是,“关键看政府给予的条件,如果条件合理,房地产企业当然愿意干。”
  建设公共住房,专家怎么看?3月14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罗益锋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应该把公共住房建设的内容写入年度地方政府的工作报告,交地方人大代表审议,使建设公共住房的要求具有法律效力,并作为考核干部业绩的重要标准。
  他说,地方财政必须有一定的投入保证,经济实力增加到一定程度,中央财政也可以对此有专门的转移支付,就像支持教育、医疗等公共事业一样支持公共住房建设。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应该从住房最困难的居民做起。华侨农场的华侨住房困难问题就是由中央财政投入解决的,这方面的经验可以借鉴。(记者 谢光飞)
  (中国经济时报3月16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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