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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企业家“两会”建言—企业所得税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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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两税合并众望所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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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在审议《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时普遍认为,制定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对于为各类企业创造统一、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都是必要的。 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副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 实现两税合并势在必行 “新税法实现两税合并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在市场上实现公平竞争的环境,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副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说。 “过去内外资企业的税负有差别,是为吸引外资的历史原因,但现在形势已经发生了变化。我们应该和外资企业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竞争。”董明珠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内企业已经国际化了,如果继续实行差别税率,就谈不上公平的竞争。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变化,市场经济逐渐成熟,双轨制已经不能够适应新的形势,实现两税合并势在必行,是发展的需要、是得以完善的需要。 董明珠认为,政府对企业的支持并不是说在财政上要给企业多少钱,更重要的是给企业提供一个发展的环境。这届政府更重视企业发展环境的改善,实现两税合并就是为企业创造一个更公平、合理的发展环境。虽然环境的改善不是一步到位,但正在向良性方向发展,这体现了我国社会的发展。 目前在扣除税收优惠后,外资企业实际税负仅为内资的一半左右。税负上的差距,使得内资企业在技术更新、规模扩张以及发展后劲方面的竞争力明显落后于外资企业。内资企业承受的外部压力明显大于外资企业。 由于内外资企业在税负上的差距,导致有些人钻税法的空子,到香港去注册公司,然后以外资的身份回到内地,这说明原来的税法存在漏洞和问题。这次税法的改革就是对税负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给企业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让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能够站在一个起跑线上公平竞争。 董明珠认为,两税合并不会对外资企业产生不利影响。这对谁都是利好的事。我国的税率并不是最高的,但是是合理的。更重要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更需要的是公平的竞争环境。 新的税法将给内资企业发展创造很好的条件,也可以说是一个新机遇。但董明珠认为,这并不能决定企业能否发展好,企业的发展还是要靠企业本身。 全国政协委员、通威股份公司董事长刘汉元 优化税制的最佳时机 刘汉元委员认为,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税合并,这意味着我国内资企业距离和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的时代已不再遥远。而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国家又提出了“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收体制改革基本原则,要求对现有税收种类进行简化和规范,拓展税收范围,并清理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现有偏高的税率,并强化税收的征管工作。此原则的提出,得到了广大民营企业的欢迎和支持,让广大民营企业对国家税收体制的尽快优化充满了期待。草案的正式提出,正是这一基本原则在法律保障体系上的体现。在国家大力推进“两法合并”、“统一内外税率”的同时,我们认为,这也是调整不合理计税工资制,将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关于所得税中工资支出税前扣除制度进行统一和明确的最佳时机。 我们欣喜地看到,政府已经注意到了“计税工资制”这一税制的不合理,尤其是给广大民营企业带来的沉重负担,并做出了积极部署和调整,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中予以了充分体现。但我们也注意到,该草案中虽然制定了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扣除的政策和方向,但缺乏与之相配套的明确的各项支出的实际扣除办法。根据财政部部长金人庆的相关说明,将来与新税法同步出台的实施条例将对具体的扣除办法做出规定,主要包括工资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广告费支出等,但这个配套措施何时出台仍无时间表,这将有可能错过目前进行税制调整的最佳时机。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进巅 提升企业五种生存能力 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进巅在谈到两税合并时说,“新税务政策的出台是我们企业界期盼已久的大事,对中国企业而言,这绝对是个利好消息。” 李进巅认为,新税法将会给中国企业带来五种能力上的提升。 一是提升企业自主研发的能力。李进巅说,中国企业与外资企业之间最大的差距是在自主研发、人才和资金方面的不足,国外企业一般的研发费用占了整个收入的4%—5%,而我们中国还不足2%,是中国企业不愿意投吗?不是,是没有钱投。因此,税务负担的减轻将使企业有能力加大研发方面的投入。以我们公司为例,去年曙光的净利润是1.7亿元,如果按现在的新政策计算,净利润将提升8个百分点,也就是1360万元。在今天看来,这笔钱至少可以为我们增加100多个工程师或是15个行业顶尖的科研人才。 二是提升技术改造,也就是装备能力。按现代财务制度的要求,税外利润要提出10%用于扩大再生产。还是以我们为例,所计提的1360万元可以购买10台数控机床,而这10台机床一年又可以创造400万元的产值、20万元的纯利润。 三是提升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过去由于我们的游戏规则不一样,与外资相比最大高出18%的利税对中国企业而言是一个巨大的负担,甚至整个汽车行业的利润率都没有那么多,在市场竞争中又谈何有竞争力呢?而现在大家一致了,中国企业可以大幅降低生产成本,产品竞争力自然也就增强了。 四是提升企业的资本盈利能力。李进巅解释,曙光公司的总股本为2.2亿股,每年多出的1360万元利润将使我们每股平均提高0.061元。中国股市目前的市盈率是40倍,反映到市值上每股即提高了2.44元,再乘上总股本,我们在资本市场的市值一下子将激增4.4亿元人民币。因此不要小看了这0.061元,资本市场不同于一般市场,它的增长是呈几何状的,反映到市值上就是个天文数字。 五是提升企业对员工集体福利的能力。现代会计制度同样规定,在企业的纯利润中,除10%的公积金外,还要预留5%的福利费。根据测算,曙光集团每年又可多提68万元的资金用于改善工人的福利设施。 李进巅表示,两税合并所带给中国企业五种能力的提升,归根结底是温家宝总理所提出的“由大变小、又快又强”发展的具体体现。反过来,我认为此政策的实施对外资企业同样也起到一个巨大的促进作用,推动他们不断寻求技术进步和管理进步。那么,他们不仅可以赢得中国市场,还可以赢得其他海外市场,长期地享受优惠对他们并不利。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出版集团副总裁聂震宁 两税合一有利出版业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出版集团副总裁聂震宁认为该法如获通过,对文化体制改革、对出版社转制为企业以及今后的发展,都将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 聂震宁委员认为,两税合一,令人振奋。内外资企业统一税率,从整体上讲,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有利于为各类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税收法制环境,也是我国经济制度走向成熟的标志性举措。 聂震宁认为,两税合一,符合中国现在发展的情况,对正在进行的文化体制改革,特别是出版社顺利转企将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他说,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中国市场对外资进一步开放,中国市场已经成为投资热土。但所得税内资、外资的不平等就会造成竞争的不平等,甚至一直就存在的所谓“反程投资”现象,即:一些内资企业和个人将资金转移到境外,再拿到国内投资,享受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形成不良避税现象,更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就出版业来看,按照我国对世贸组织的承诺,出版物分销业务对外资实行准入政策,如果内外资所得税不平等,也不利于内外资发行企业的公平竞争;另一方面就是减税效应,两税合一会使内资企业的税率适当下调,从现行的33%降到25%,也就是给企业让利,有利于企业的自主经营、自我发展,也将有利于我国出版业又好又快发展。 聂震宁委员介绍说,将内外资企业分别适用的不同企业所得税制合并为一个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制,不仅是税率统一,更为重要的是制度统一。举例来说,过去内资企业所得税实行计税工资制度,企业月人均工资960元牗2006年改为1600元牘,超过部分企业就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压力太大;而外资企业工资则实行据实扣除制度。两税合一后,取消了计税工资制度,明确企业的成本费用据实扣除,有利于内资企业积极引进人才和加快企业创新发展。这一制度,对于文化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关系尤为重大。许多试点单位过去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在国家下达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内发放工资可以免缴企业所得税,转为企业后,就不能享受这一政策。如果实行企业计税工资制度,既要保持过去的工资水平,又要缴纳所得税,前者企业经营难度增加,后者缴税压力太大。若按新税法规定企业工资费用据实扣除,这个难题也就迎刃而解。王坤宁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汽车集团总经理曾庆洪 新税法有利于防止国税的流失 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广州汽车集团总经理曾庆洪认为,《企业所得税法》是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制定的,它充分的体现了四个统一,即:统一税法、统一税率、统一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体系。 曾庆洪认为,新税法有利于防止国税的流失。中国现有的59万外资企业中有许多是内地在境外投资的变相外资企业,以此方式来享受低税率。那么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定,有力地控制了此类变相外资企业的出现。另外,新税法有利于改善名义税率33%与实际税负差距较大所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我国加入WTO以后,国内市场对外资进一步开放,内资企业也逐渐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中,面临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通过采取内外资企业不同的税收政策,必将使内资企业处于不平等地位,从而影响统一、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建立。 曾庆洪还对新税法的具体条款的修改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过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劳务费的支付人作为扣缴义务人等条款提出了自己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 中国企业报3月14日消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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