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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企业家“两会”建言—企业所得税法
五项措施整合现行税收政策
      3月8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会上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说明时表示,为统一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税负,结合各国税制改革的新形势,草案采取以下五种方式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整合:
  一是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扩大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以及企业投资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税收优惠。
  二是保留对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对劳服企业、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直接减免税政策采取替代性优惠政策。
  四是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牗即经济特区牘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牗即上海浦东新区牘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优惠;继续执行国家已确定的其他鼓励类企业牗即西部大开发地区的鼓励类企业牘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五是取消了生产性外资企业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以及产品主要出口的外资企业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等。
    * 中国企业报3月9日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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